家庭暴力的被认可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报警记录。
3.验伤报告。
4.书证。
5.视听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家庭暴力的被认可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报警记录。
3.验伤报告。
4.书证。
5.视听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