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保存以下证据:
1、证人证言;
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3、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