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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