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十岁以上职工在工作中享有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年龄为由拒招或解雇。 2. 用人单位应保障其休息休假权利,安排合理工作时间,确保工作量适宜。 3. 六十岁以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依法享受医疗期及工伤保险待遇。 4. 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 若职工因年龄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调整或调岗,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及《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
1. 六十岁以上职工在工作中享有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年龄为由拒招或解雇。 2. 用人单位应保障其休息休假权利,安排合理工作时间,确保工作量适宜。 3. 六十岁以上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依法享受医疗期及工伤保险待遇。 4. 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 若职工因年龄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调整或调岗,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及《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