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原有条款进行调整的书面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变更,须签订变更书,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签订变更书的,变更内容可能无效,劳动者可依法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主张变更无效。
因此,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必要的法律文件,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劳动合同变更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原有条款进行调整的书面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变更,须签订变更书,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签订变更书的,变更内容可能无效,劳动者可依法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主张变更无效。
因此,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必要的法律文件,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