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取证:
1、书证,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等。
2、物证,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3、视听资料,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4、证人证言,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