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后可以离婚,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军人在离婚过程中,如涉及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应依法处理。
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或因私离开部队,返回后与他人结婚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不受影响。离婚时,军人的军籍和政治身份不会影响其与他人结婚后的婚姻效力,但离婚后其军籍和政治身份将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均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军人应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