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典》规范,主要涉及合同、物权、侵权等法律关系。 2.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包括支付金钱、提供物品等。 3.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依法主张违约责任。 4. 债权债务关系清偿完毕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5. 《民法典》第577条、第588条、第606条对债权债务关系有明确规定。
引用法律条款: – 《民法典》第577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 《民法典》第588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606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对债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作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