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第71条,股东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转让份额。若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优先购买权人可在同等条件下购买。
若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不同意转让但要求优先购买;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如未召开股东会或未通知其他股东。
若公司未履行义务,优先购买权人可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以上为法律解释及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