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