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时才得以行使。法律明确指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儿媳、女婿、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二顺序。因此,儿媳并非第一继承人。
《继承法》第11条指出:“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2条进一步说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同。”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时才得以行使。法律明确指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儿媳、女婿、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二顺序。因此,儿媳并非第一继承人。
《继承法》第11条指出:“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2条进一步说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