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儿媳妇是否算亲属,需根据具体关系判断。若儿媳与丈夫为夫妻,且其父母为丈夫父母,儿媳与丈夫为直系血亲,儿媳与丈夫父母为旁系血亲,此时儿媳与丈夫父母为姻亲关系,不属亲属。 2. 若儿媳与丈夫为夫妻,但其父母与丈夫无亲属关系,儿媳与丈夫父母为姻亲,仍不属亲属。 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儿媳与丈夫为配偶,属于亲属关系。
引用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1. 儿媳妇是否算亲属,需根据具体关系判断。若儿媳与丈夫为夫妻,且其父母为丈夫父母,儿媳与丈夫为直系血亲,儿媳与丈夫父母为旁系血亲,此时儿媳与丈夫父母为姻亲关系,不属亲属。 2. 若儿媳与丈夫为夫妻,但其父母与丈夫无亲属关系,儿媳与丈夫父母为姻亲,仍不属亲属。 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儿媳与丈夫为配偶,属于亲属关系。
引用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