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晚上出现低频嗡嗡声,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房间晚上出现低频嗡嗡声,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