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收款人是两个不同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 借款人是向贷款人提供借款的人,其义务是按时还款。 2. 收款人是接收借款款项的一方,通常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确,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借款人应按约还款。
以上为简明解释。
借款人与收款人是两个不同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 借款人是向贷款人提供借款的人,其义务是按时还款。 2. 收款人是接收借款款项的一方,通常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确,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借款人应按约还款。
以上为简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