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保险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1. 基本要求: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内容涵盖保险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 2. 机构责任:保险中介机构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记录学习情况。 3. 评估考核:继续教育成果将纳入从业人员考核,未达到要求者需补课。 4. 信息管理:机构应保存继续教育记录,作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79条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上述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