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劳务关系是指提供专门性劳务的人与接受劳务的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在于提供者的技能专一、工作成果可量化,并且双方权利义务以契约形式约定。
若保姆提供的是日常保洁等普通服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亦未形成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需满足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用人单位管理等要素,而劳务关系则以完成特定任务为依据。
综上,保姆与雇主的关系通常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