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起诉:
1、经特赦免除刑罚;
2、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
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的;
5、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起诉:
1、经特赦免除刑罚;
2、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
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的;
5、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