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级标准》,分为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1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依此类推。各等级的认定依据伤残性质、器官损害程度及影响功能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级标准》,1级伤残适用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级适用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3级适用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4级适用于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5级适用于中度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6级适用于中度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7级适用于轻度至中度丧失劳动能力者;8级适用于轻度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9级适用于轻微至轻度丧失劳动能力者;10级适用于轻微丧失劳动能力者。
引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