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质证时,当事人需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或作出虚假陈述。仲裁庭有权对质证内容进行审查,对虚假陈述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须真实、充分,仲裁庭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可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仲裁规则,如实陈述并出示相关证据,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平性与合法性。若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可能面临仲裁庭的处罚或追责。因此,仲裁质证需以真实、合法为原则。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仲裁质证时,当事人需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或作出虚假陈述。仲裁庭有权对质证内容进行审查,对虚假陈述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须真实、充分,仲裁庭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可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仲裁规则,如实陈述并出示相关证据,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平性与合法性。若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可能面临仲裁庭的处罚或追责。因此,仲裁质证需以真实、合法为原则。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