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的时间长短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仲裁机构的安排。一般情况下,简易案件在开庭后30日内可以完成仲裁,复杂案件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仲裁书通常在开庭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出,但具体时间需根据仲裁庭的安排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0条,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后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如需延期,应征得申请人同意。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2条也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后60日内作出裁决,如需延长,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综上,仲裁开庭时间因案而异,仲裁书通常在开庭后一个月内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