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 被继承人必须有合法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 2. 被继承人已去世,且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仍在世; 3. 代位继承人须具备继承权,即须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4. 代位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代位继承人应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且在被继承人先于其死亡时享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 被继承人必须有合法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 2. 被继承人已去世,且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仍在世; 3. 代位继承人须具备继承权,即须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4. 代位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代位继承人应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且在被继承人先于其死亡时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