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一年总共为246天。具体安排为:春节1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1天,共5天;以及周末休息日,通常为周末(每周六、周日),共52周×2天=104天。此外,地方性假日如端午节、中秋节等,根据地方规定可能有额外假期,但全国统一假日为246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Holidays Regulations》(《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共计11天,加上周末休息日,合计24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