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军人转业费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军人转业费分割,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前面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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