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资本制是指一国或地区根据法律规定,允许公司或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来筹集资金,并由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其资本规模和结构的制度。该制度下,资本的确定性由市场决定,而非由政府直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5条,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依法由股东认缴,但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资本来源合法、透明。
授权资本制旨在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主体的融资能力,同时防范金融风险。该制度在各国金融监管实践中广泛应用,例如中国在金融领域实施了类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5条、第14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