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包括: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骚扰、威胁等。申请人可向加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骚扰、威胁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 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据,如亲属证言、伤证、通讯记录等。
4.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可令其尽快作出裁定。
5. 保护令有效期为30日,期满后自动失效,如需继续保护可重新申请。
1.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包括: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骚扰、威胁等。申请人可向加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骚扰、威胁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 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据,如亲属证言、伤证、通讯记录等。
4.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可令其尽快作出裁定。
5. 保护令有效期为30日,期满后自动失效,如需继续保护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