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补平衡耕地是指在土地利用过程中,通过补充新增耕地来平衡因耕地占用而减少的耕地面积。具体而言,是指在耕地被占用后,通过新开垦或整理后的土地来补偿占补耕地,以保持土地总量的平衡。
1. **占补平衡耕地**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手段,确保耕地总量不下降。 2. **补足耕地**可通过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开垦整理等方式实现。 3. **占补平衡**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进行审批和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占补平衡耕地需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引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