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是指商品的名称,用于标识商品的种类、用途或特性,是消费者识别商品的重要依据。商标则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防止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品名是商品本身的名称,而商标是用于区分来源的标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商标应当是能够将商品来源区分开来的标志,不得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也规定,商品名与商标在功能上存在区别,商品名不构成商标的法定构成要件。
因此,商品名与商标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概念,前者用于标识商品本身,后者用于区分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