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伤的认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 **轻伤一级**:肢体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不全功能障碍,或器官破裂、断裂、缺失等情形。 2. **轻伤二级**:一般内脏器官损伤导致部分功能障碍,或软组织损伤导致严重残疾,或骨折等情形。 3. **轻伤三级**:其他器官或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软组织损伤导致轻度残疾,或骨折续断等情形。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1.0.3条,轻伤的认定需结合损伤部位、后果及医疗证明等综合判断。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亦依据该标准执行。
引用条款: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1.0.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