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国有企业产权变动审批

进行国有企业产权变动审批的流程:

一、金额在1500万元以下,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及有关委、局等审批;

二、超过1500万元的产权变动,由上述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所需材料:

1、《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2、政府有关部门或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的书面决议及出资金证明(自备材料);

3、修改后的企业章程(自备材料);

4、本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备材料);

5、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文件(自备材料);

6、企业产权登记证正、副本(自备材料);

7、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备材料);

8、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自备材料);

9、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自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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