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涉及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明确指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格责任标准,确保法律适用的公平性。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1.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未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