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假制度的通知》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假,具体如下:
1. **产假时长**:国家规定女性职工产假为98天,包括90天产假和8天生育医疗期。 2. **产假期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承担。 3.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女性职工,包括女干部、女职工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有关条款的解释》相关规定,上述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假制度的通知》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假,具体如下:
1. **产假时长**:国家规定女性职工产假为98天,包括90天产假和8天生育医疗期。 2. **产假期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承担。 3.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女性职工,包括女干部、女职工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有关条款的解释》相关规定,上述规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