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来源地”是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即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工作、居住的时间达到规定期限的居民纳税人。该概念主要用于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所得来源地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非居民个人的所得来源地为实际工作或居住地。
1.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其收入来源地为中国,需就其全部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其收入来源地为实际工作或居住地,仅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规定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