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和举证责任上:
1. **严格责任**:适用于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高风险物品的运输,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均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民法典》第1230条关于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2. **过错推定责任**:在一般侵权责任中,若无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
严格责任强调风险控制,过错推定强调举证责任。前者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均需承担责任,后者则要求证明行为人有过错才能追责。
《民法典》第1230条、第116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