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的年假折算问题,通常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根据规定,员工离职前已累计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可享受5天年假;满10年不足20年的,可享受10天;满2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年假折算公式为:(累计工作年限 × 5)天。
若员工离职时未休完年假,剩余天数可按以下方式折算: 1. 员工离职前未休年假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折算,即(实际工作年限 × 5)天。 2. 若员工离职前工作年限不足1年,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年假天数按上述标准计算。
引用条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