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范围包括生产工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对于生产工艺,若其被包含在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则依法受到保护。
具体而言,若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了生产方法、步骤及参数,则该方法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例如,若权利要求中写明“一种食品加工方法,包括步骤A、B、C”,则该方法受专利保护。
此外,《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以产品的技术特征为准,而方法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方法的特征为准。因此,生产工艺属于方法发明的保护范围。
综上,专利可以包含生产工艺,但需符合专利法关于权利要求的界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