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

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是: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有:

1、按其危险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2、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的块状废物、粒状废物、粉状废物和泥状的污泥;

3、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4、按其管理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三大类。

5、按其来源(欧美等国)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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