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是指同一侵权行为的多个责任人对全部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责任人需对全部损害承担赔偿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范围以各自侵权行为的范围确定,赔偿范围包括侵权人各自应承担的损失。
连带责任人需对全部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但具体承担比例一般以各自侵权行为的范围为限,而非强制性50%的责任分担。法律并未规定连带责任必须承担50%的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侵权行为的多个责任人,另一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责任范围以各自侵权行为的范围确定,赔偿范围包括侵权人各自应承担的损失。
以上内容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