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陷入婚姻关系,或重婚等情形。 2. 若存在上述情形,受胁迫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3.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引用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未经对方同意结婚的,视为可撤销婚姻。
1.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陷入婚姻关系,或重婚等情形。 2. 若存在上述情形,受胁迫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3.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引用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未经对方同意结婚的,视为可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