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农村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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