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离婚的处理方式为:
1.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协议后,经过离婚冷静期仍要离婚的,可以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60岁以上离婚的处理方式为:
1.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协议后,经过离婚冷静期仍要离婚的,可以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