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土地证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国土部门审批的,用于确认用地性质、用途及建设条件,是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土地证则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确认土地使用权。两者性质不同,前者是规划许可,后者是产权证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必须取得的许可,而土地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两者在法律效力和用途上有明显区别。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用地的合法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必须取得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