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合同建立的用工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 承揽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指示完成工作,并向其交付成果或物,接受其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4条,劳务关系一般适用劳动法调整,承揽关系则适用合同法调整。 4. 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是否具有雇佣性质。若存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特征,属于劳务关系;若具有独立性、完成方式及成果归属等特征,则属于承揽关系。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