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形下申请房屋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申请房屋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如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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