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责任年龄通常以18岁为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一般民事法律行为。低于八周岁的儿童则无民事行为能力,需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根据自己的意见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8条进一步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