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主要包括: 1. 含重金属、有机物污染的废物,如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等; 2. 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废溶剂、废油、废酸液等; 3. 放射性废物,如废旧放射源; 4. 含病原体的废物,如污泥、粪便等; 5. 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4条、第82条及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主要包括: 1. 含重金属、有机物污染的废物,如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等; 2. 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废溶剂、废油、废酸液等; 3. 放射性废物,如废旧放射源; 4. 含病原体的废物,如污泥、粪便等; 5. 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4条、第82条及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