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违反税收管理法规,以虚假的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4条,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若骗取金额达到较大数额,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骗取金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204条明确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