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只签署了认购协议书并未得到全面的保护与保障,因为这种协议目前尚未产生法定的法律效应。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由于并非所有的条件都已经成熟,无法签订完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认购协议书便承担着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顺利签订的职能。
只要认购协议书没有触犯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且还满足协议书里约定的各项生效因素,那么这个协议书就会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