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由法院或相关调解机构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的程序。如果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达成协议,且协议内容依法有效,可以视为达成和解,不必然意味着已经起诉。若当事人选择诉讼,调解程序则不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诉前调解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当事人有权在诉讼前自愿申请调解。若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诉前调解并不等于已经起诉,是否起诉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
诉前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由法院或相关调解机构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的程序。如果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达成协议,且协议内容依法有效,可以视为达成和解,不必然意味着已经起诉。若当事人选择诉讼,调解程序则不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诉前调解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当事人有权在诉讼前自愿申请调解。若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诉前调解并不等于已经起诉,是否起诉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