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与定立是法律术语,常用于合同等法律行为的表述中。订立是指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形成法律关系;而定立则指在已订立合同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形成新的法律关系。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订立是初次建立关系,定立是对已有关系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订立即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而定立则需在合同已成立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或修正条款进行调整,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
因此,订立是合同的初始建立,定立是合同的后续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