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形资产的摊销依据税法规定,需根据其性质、使用年限及用途确定。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期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2. 摊销方式可选择直线法或加速法,具体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并留存资料。 3. 摊销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但不得重复扣除。 4. 企业应定期进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确保摊销金额合理。 5.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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